自2015年9月16日起生效。.
该停车场的经营方是„Parking Królewski”地方分支机构,其注册地址位于格但斯克市Bł. Ks. Franciszka Rogaczewskiego街55号,税务识别号(NIP):583-27-15-404。.
- 停车场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开放。.
- 车辆使用者在驶入停车场时,即与格但斯克基督君王堂教区下属的„皇家停车场”地方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583 271 5404)订立停车位租赁合同,相关费用将支付给该单位。 租赁合同自车辆驶离停车场时终止。若不接受本停车场管理规程的条款,车辆使用者无权使用该停车场。.
- 租用停车位需先在入口处终端机领取停车票,或凭已购买的停车场停车月卡。 请妥善保管停车票,因为这是您离开停车场时计算停车费的唯一依据。领取停车票即表示您接受本《规章制度》。.
- 停车位收费标准及租赁时间已标注在收费机上,并载于本规章的附件中。可使用纸币和硬币支付费用,收费机将以硬币形式找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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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分钟计费价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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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几 |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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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7:00-17:00 |
2兹罗提/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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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17:00-7:00 星期六 星期日 法定节假日 |
1兹罗提/3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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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 |
60兹罗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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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分钟——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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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停车票的罚款为150兹罗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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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费同样适用于残疾人使用的车辆以及持有公共道路停车许可的车辆。.
- 停车费支付凭证或月卡仅在„皇家停车场”有效。.
- 停车场内限速15公里/小时。.
- 禁止在指定停车位以外的地方停车。.
- 禁止:饮酒、吸烟或使用明火;清洗或吸尘车辆;进行维修、更换液体或机油;以及对停车场造成任何污染。 对于明显处于醉酒状态的驾驶员,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或驶离停车场。.
- 严禁运输任何种类危险品的车辆驶入停车场。.
- 在使用停车场期间,若对„皇家停车场”或第三方造成损害,责任由车辆使用者、其同行人员或经其授权驾驶车辆的人员承担。.
- 车辆使用者有义务在造成损害后立即通知„皇家停车场”的工作人员,但最迟不得晚于驶离停车场之前。 车辆使用者有义务遵守交通标志和交通法规,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示。若在停车场内发生碰撞或交通事故,应适用道路交通法规。.
- „皇家停车场”的管理方应对其员工或受托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皇家停车场”的管理方不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以及因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且无法预防的外部事件)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关于在停车场内发生的损害索赔,由停车场保险公司负责处理,其名称和地址可向停车场服务处查询。.
- 停车场全天开放并设有监控;但未配备专人看守,也未采取防止第三方进入的安保措施。停车场设有照明,周围有围栏,地面铺设了砌块。.
- 月卡是停车场用户对在停车场内停放车辆支付停车费的一项长期承诺。 如需办理月卡,请向停车场服务处提交《停车月卡申请表》。是否批准月卡申请由停车场管理方决定。.
- 车辆使用者若超出所购订阅套餐规定的停车时限,须按照价目表支付额外费用。.
- 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发生自发(机械)移动、起火及受损。 停放的车辆还应将车窗紧闭,以确保无法进入车内。因未采取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当而导致的后果,由停车场使用者承担风险。 若出现对人身安全、健康或财产造成紧急且合理的威胁,或车辆停放目的非为租赁停车位,停车场管理方有权将车辆移出停车场。 车辆移除费用由车主承担。此外,停车场使用者还需承担从 CEPiK 获取车辆车主数据的费用,具体金额按内政与行政部长2001年9月19日09.2001年关于车辆中央登记册的条例(2001年《法律公报》第106期,第1166条,含后续修订)中规定数额,并需承担诉讼及强制执行费用。.
- 与停车场使用相关的投诉和申请,请以书面形式向停车场服务处提交。增值税发票将根据停车场服务处开具的收据开具。.
- 作为停车场促销活动的一部分,每天前5分钟免费;周日7:00-14:30及16:30-19:30时段的前2小时免费。.
